对盲、聋、哑人能否进行劳动教养?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30 17:20) 点击:240 |
对盲、聋、哑人一般不决定劳动教养;确有必要劳动教养的,可以同时决定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对精神病人、呆傻人员不得决定劳动教养。 对盲、聋、哑人,严重病患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以及年满六十周岁又有疾病等丧失劳动能力者,一般不决定劳动教养;确有必要劳动教养的,可以同时决定劳动教养所外执行。 违法犯罪嫌疑人为抗拒审查、逃避惩罚而自伤、自残,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应当依法决定劳动教养。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以审批劳动教养时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实际情况确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